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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滨州市黄河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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牢记消防安全20条

《消防安全20条》是依据国家法规、规范和多年的火灾教训而提炼、概括的,具有内容简练、通俗易记、实用性强的特点,牢记这些内容,对防火、自救等都有良好的效果。其内容是:

1.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。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。

2.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。

3.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。

4.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,切勿损坏、圈占或埋压 。

5.爱护消防器材,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6.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7.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、记住疏散方向。

8.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。

9.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,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。

10.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,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、易燃物品。

11.发现煤气泄漏,速关阀门,打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。

12.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。

13.电路保险丝(片)熔断,切勿用铜线铁丝代替。

14.不能超负荷用电。

15.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,消防队救火不收钱。

16.了解火场情况的人,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。

17.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,不要贪恋财物。

18.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应尽量用浸湿的衣服披裹身体,捂住口鼻,贴近地面。

19.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,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。

20.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可用浸湿的被褥、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,呼救待援。